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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开展液化气钢瓶专项整治行动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10  浏览次数:722
       6月4日,一辆满载着锈迹斑驳的液化气钢瓶的卡车开进了南疆气瓶检测中心的库房,这里的工作人员立即对其进行了卸载,并按规定封存了起来。笔者向喀什市质监局的工作人员了解到,这些破旧的液化气钢瓶将择日集中进行破坏性报废处理。
  按有关规定,护罩与瓶体之间由螺丝固定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俗称“螺丝瓶”)使用期限都已超过15年,必须全部予以报废处理。到了报废时限的“螺丝瓶”其瓶壁内部已经氧化,内壁已经过度腐蚀,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瓶体厚度,伴随充装、运输、储存过程中带来的材质损耗、碰撞等情况,“螺丝瓶”就像一颗颗不定时炸弹极易引起爆炸事故;有的到了报废时限的“螺丝瓶”在使用过程中因其瓶颈处开合次数过多以及阀门密封性减弱等问题极易引起液化石油气泄漏而导致火灾事故。
  今年5月以来,喀什市住建、安监、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对辖区沿街擅自使用液化气钢瓶和使用增压阀的无证摊点开展联合整治。
  整治行动中,联合执法人员重点检查钢瓶的使用期限、存放地点条件,使用钢瓶租赁条约,是否存有超期未检、报废、非自有产权、非托管的钢瓶或有明显损伤、变形、腐蚀等液化石油钢瓶,以及收废站违法乱收报废钢瓶等现象。对超期未检编号的钢瓶和无相关证照的经营单位、场所坚决予以查封;对违法违规运输液化气钢瓶的车辆和个人坚决予以查封;对违章使用、不落实实名登记和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液化气钢瓶的单位、个人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整顿期间仍不积极落实的坚决予以取缔关闭。截至目前,喀什市共关闭了19个不合格换气点,没收液化气钢瓶611个。
  据了解,下一步该市各执法部门将继续开展联合行动,切实加强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各环节的监管,并联合出击,坚决打击跨区域私自充装液化石油气的违法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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