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吉林省质监局在长春组织召开全省质监系统贯彻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宣贯会,对《实施意见》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并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各市、州局分管计量工作副局长、计量科(处)长、计量院(所)长,省计量院、省计量学会负责人共计50余人参加。省局副局长杜士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吉林省政府于2013年8月30日正式印发《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吉林省计量事业的一件大事,为计量事业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契机,使计量工作进入一个崭新发展阶段。杜士军副局长指出,要充分理解《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认识到计量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技术基础和保障作用,认识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计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实施意见》要求上来,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计量工作的重中之重,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杜士军副局长强调,要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的核心内容。《实施意见》全面总结了近年来的计量工作经验,并结合当前形势,提出了2013-2020年度应完成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准确把握。质监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精心谋划好各项工作,将工作内容具体化为当地项目,并积极向政府部门汇报,当好参谋助手,要积极协调发改、财政、科技和人力资源等部门,争取制定相应的项目、经费、科技以及人才支持政策,多方协作,共同推进。
会上,李德辉处长对2015年前的分阶段目标进行了量化分解,并对2014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与会人员对《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也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建议,并纷纷表示,一定要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抓好组织培训,做好宣传引导,研究配套制度,以《实施意见》为抓手,积极作为,推进计量事业大发展、大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