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地方动态 » 正文

上海五月起取消燃气设施费 燃气企业不得变相收取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24  浏览次数:771

    据《劳动报》报道,5月1日起,上海将取消申请新装居民用户收取燃气设施费。各燃气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以其他名义或方式变相收取燃气设施费。这是记者昨天从市物价局获得的信息。

  市物价局昨天在网上公布了一份由市物价局和市城建委管理的《关于取消燃气设施费的通知》。根据这份通知,经市政府同意,自2014年5月1日起,本市各燃气企业将不再向申请新装的居民用户收取燃气设施费。市物价局同时表示,各燃气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以其他名义或方式变相收取燃气设施费,要妥善处理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一周资讯排行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