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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管道不可私自改动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8  浏览次数:648

从3月起,太原市城乡管委燃气管理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入户检查燃气管道灶具,宣讲安全用气常识。该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安全使用燃气不仅关系到用户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邻居,甚至整栋建筑物的安全,希望大家重视安全、正确使用燃气。

        目前,市民家中使用的为天然气,其性质和煤气不一样,所使用的燃气器具也不一样,不能混用。在燃气管道安装完毕后,用户不能对管道私自改装,如确需改装的,一定要向所负责的燃气管理站申请,由专门的工作人员施工,确保改装后的管道安全无漏气。连接管道的软胶管的长度不能超过两米,并且严禁穿过墙或门窗用气,要经常检查胶管有没有脱落、老化等情况,如有应当立即更换。“如用户在家里闻到煤气味,说明管道可能存在漏气,此时应当打开窗户通风,避免使用火源,用肥皂水涂抹可能漏气的地方,如果有连续气泡,说明此处漏气,应当立即通知辖区燃气管理站进行修理。”该负责人表示,燃气器具应当严格按照年限使用,一般天然气热水器和灶具的使用年限为8年,一定要在年限之前更换,如器具发生过燃烧室、热交换器严重烧毁或火焰外溢等情况,应当立即报废,更换新的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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