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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将关停四家电厂 主城不新建燃气发电项目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22  浏览次数:873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对外发布,意见明确提出,到2017年,主城蓝天在2013年的基础上,要增加40天以上,PM2.5年均浓度下降16%以上。而从2018年起,要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让人民群众呼吸到更清洁的空气。

  主城区禁止新、改、扩建“两高”企业,其他区县(自治县)纳入全市总产能计划,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

  建立以节能环保标准促进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制定财政、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产能过剩“两高”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推动过剩产能压缩。2013―2014年完成重庆天富发电有限公司、重庆永荣矿业有限公司永川发电厂、重庆天府矿业有限公司磨心坡电厂、重庆市涪陵水利电力投资集团龙桥热电有限公司4家火电厂的关停。

  到2015年,重点领域循环经济试点取得突破,循环经济产业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10年提高20%,初步建成中西部地区发展循环经济的示范区。至2017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以上,全市50%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市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主要有色金属品种及钢铁的循环再生比重达到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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