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近日购买了一套大汉富邦二手房,前几天到港华燃气营业厅开通天然气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必须拿大汉富邦开发商出具的相关票据才能办理。
“这个票据是小区开发商燃气配套费的交款证明,我买的是二手房,开发商已经找不到了。”杨女士告诉记者,她原来住在沛县,因为做生意,去年她在大汉富邦买了一套二手房。这个小区的开发商早已不在了,小区物业帮她出具了住户证明,但燃气公司认为物业的证明不管用。
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的徐经理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和燃气公司都会有协议,但是杨女士所处小区性质比较特殊。当初开发商与燃气公司签订协议时,只缴纳70%的款项,也就是说大汉富邦有30%的住户不包含在这项协议中。如果杨女士出具不了开发商的证明,我们是无法为其开通天然气的。”
另外,徐经理告诉记者,大汉富邦的物业已换了好几家公司,现任物业给杨女士出具的用户证明并不能作为凭证。现在没有开发商提供的杨女士房子的住户信息,因此不清楚杨女士家是否处在开发商和燃气公司签订的协议中。徐经理建议杨女士尽快取得开发商燃气配套费的交款证明开通燃气。
红杉树律师事务所程律师表示,杨女士的情况是老小区的遗留问题。从法律上讲是杨女士和开发商之间协议出现问题,与燃气公司并无牵扯。基于开发商联系不上的情况,建议杨女士尽快联系上原住户取得开发商的证明。否则的话,杨女士只能以零散住户申请天然气开通。